深圳市千万补贴支持企业研究开发,10月11日截止申报 2019年9月6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发布了《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较高1000 万元,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9月6日-10月11日(截止至18:00)。 申请条件: 1.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企业资质或深圳市**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发证时间为2016-2018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2.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3.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在广东省各市、区都有相应政策: 1.深圳市各区也有对应补贴:龙岗区较高1000万,宝安区、光明新区、坪山区较高500万,罗湖区较高300万,福田区、盐田区较高200万,龙华区较高500万,南山区较高100万,大鹏新区较高50万。 2.广州市补助标准上一年研发经费200(含)-500万的补助10万,500(含)-1000万的补助40万,1000(含)-5000万的补助100万,5000万(含)-1亿的补助300万,1亿(含)-5亿的补助700万,5亿(含)以上的补助2000万。 3.珠海市较高200万,中山市、江门市、东莞市较高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