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发布了《2019年**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对2018年入库和出库企业予以一定金额事后资助,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8日(截止至18:00)。 一、申请条件 1.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2.2018年**企业培育库入库和出库企业; 3.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4.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二、扶持政策 深圳市:入库/出库均按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较高不**过300万元;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资助。 坪山区:5万。 三、备注:深圳市国家**企业培育入库条件 1.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获得过国家**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的深圳市**企业自动入库); 2.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近两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②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③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5.上年度**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6.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需要代理申请或者问题,可以底下评论或者联系小编! 高新企业认定/科技项目咨询/知识产权代理